各部门、系(部):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浙民研〔2023〕27号),学院自即日起接受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请各位申报老师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给科研处马宁老师邮箱。
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原则上于5月31日前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研究经费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省民政厅不予以经费支持。
课题组开展研究时间为一年,原则上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得“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优秀成果”优秀奖以上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获奖者将不予结题。
(二)研究成果的征集
研究者可以根据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研究领域开展研究,不参加课题立项评审,直接将完成的研究成果和《2023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发送到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参加“2023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民政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认定为课题立项,出具结题证书。研究成果征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工作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民政实际工作,突出实践性、应用性和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成果应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
三、其他
本次项目申报的选题方向见民政厅原通知,请教职工积极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民政厅原通知:http://mzt.zj.gov.cn/art/2023/2/21/art_1632726_58932151.html
四、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3年3月5日
联系电话:18957170383
办 公 室:新校区6311
附件:1.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
2.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
科 研 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