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10

各部门、系(部):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的通知》(浙民研〔202327号),学院自即日起接受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申报者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认真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1),请各位申报老师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给科研处马宁老师邮箱。

民政厅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原则上于531日前确定立项课题。课题研究经费由各课题组自行筹集,省民政厅不予以经费支持。

课题组开展研究时间为一年,原则上于2024630日前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交结题材料。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获得“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优秀成果”优秀奖以上者,予以结题并发结题证书。未获奖者将不予结题。

(二)研究成果的征集

研究者可以根据选题方向,结合自身研究专长、研究领域开展研究,不参加课题立项评审,直接将完成的研究成果和《2023年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附件2)发送到省民政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参加“2023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民政厅将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认定为课题立项,出具结题证书。研究成果征集截止时间为630日。

二、工作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民政实际工作,突出实践性、应用性和针对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制定修订政策、推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二)研究成果应主题鲜明、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论据充分、措施可行,正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且未公开发表过。


三、其他

本次项目申报的选题方向见民政厅原通知,请教职工积极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民政厅原通知:http://mzt.zj.gov.cn/art/2023/2/21/art_1632726_58932151.html


四、联系方式

邮    箱:wx119648386@163.com

截止时间:202335

联系电话:18957170383

办 公 室:新校区6311



附件:1.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申报表

2.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基本情况表   


科 研 处

20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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