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12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须知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全省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可对照相关条件和程序申报。

()申报的成果应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遵循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体现改革创新理念,着重围绕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科学设计改革方案并扎实推进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并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申报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权属争议。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

()为体现职业教育类型要求,高职成果从本次起划归职业教育范畴,参与职业教育成果评审,名额与中职成果分列。为确保申报的成果质量,中职和高职分别按照规定的推荐数量限额申报、择优推荐。

高职成果由各高职院校按申报限额直接向省推荐。申报的成果应从2016年后获得的校级教学成果奖项中择优推荐,并经校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机构通过,进行一定时间的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再行上报。各单位推荐数量见附件6

()高职各单位申报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比例不超过本单位限额推荐总数的50%

()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成果,由主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成果主持人限填1人,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多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填报的单位不超过3个,参与人一般不超过6人。

三、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申报高职成果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书》以及3000字内的教学成果总结(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6)(见附件7)

2.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见附件8)

3.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成果(高职)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见附件9)

4.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2)

申报高职成果的单位将上述教学成果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保存在一个U盘上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附件:

1.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书

3.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汇总表

4.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申报单位信息表

5.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附件1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

申报名额分配表

高校名称

基础

名额

业绩考核增加

成果奖增加

合计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4

1

2

7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



4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

2

2

8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4

2

1

7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4

2

1

7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4

2

1

7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4

2


6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4

2

2

8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4

2

1

7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4

2

1

7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4

1

1

6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4

2

1

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4

2

2

8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4

2

1

7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4

1

1

6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4

2

1

7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4

2


6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4

2


6

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4



4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4

1

1

6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4



4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4



4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4

2


6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4



4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4



4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4

1


5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4

1


5

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4



4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4

1

2

7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4



4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4



4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4



4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

4



4

浙江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筹)

4



4

合计

200

45

21

266

注:各校名额按照“基础指标”加“绩效指标”所得之和进行分配。相关指标说明如下:

高职高专院校。基础指标为每校4项名额。绩效指标为业绩考核指标与教学成果指标相加所得。其中业绩考核标指为,前三年业绩考核总分相加,排名前15的高职高专院校,可增加2项名额,排名16-30的高职高专院校,可增加1项名额。教学成果指标为,在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以第一单位获得职教类一等奖1项及以上的高职高专院校,可增加2项名额,以第一单位获得职教类二等奖1项及以上的高职高专院校,可增加1项名额。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按照高职高专院校的基础指标限额申报。

附件2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高职)推荐 书


成 果 名 称

成果 完 成 人

成果 完 成 单 位

推荐 等 级 建 议

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

推 荐 时 间

成果 大 类

代 码

学校推荐序号

编 号





浙江省教育厅制

一、成果 简 介

情 况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种 类

获 奖

等 级

奖金数额

(元)

授 奖

部 门


























成果

起止时间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1.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












2.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










3.成果的创新点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 后

学 历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年 月

高 校

教 龄


专业技术

职 称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工作单位


联 系

电 话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电 子

信 箱


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主要完成人情况

( )完成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后学历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年 月

高校教龄


专业技术

职 称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本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一完成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 )完

成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四、推荐、评审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专家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意见)


年 月 日




五、附件 目 录


1.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3000字,具体要求见《2021年浙江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2.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附件3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汇总表


学校名称: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推荐成果名称

推荐

等级

成果主要完成人姓名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

成果科类

上报材料名称(数量)




































:1.上报教育厅的电子版请用excel格式填写2.成果科类按《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中的科类填写。

附件4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

申报单位信息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地址


报奖主管领导


负责申报具体

工作部门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 务


办 公 电 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QQ号码


电 子 信 箱


邮 编


备 注


:本表电子文档以“学校(单位)名称+信息表”命名,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jyt_zcj@126.com )。

附件5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高职)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封面

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个人成果只填写完成人情况。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每项教学成果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遵照通知要求填写。

3.推荐等级建议:指成果推荐单位按《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今年通知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建议。

4.推荐单位: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职高专学校和其他职业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

5.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6.成果所属大类:按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专业大类填写。01—农林牧渔大类,0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0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04—土木建筑大类,05—水利大类,06—装备制造大类,07—生物与化工大类,08—轻工纺织大类,09—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10—交通运输大类,11—电子与信息大类,12—医药卫生大类,13—财经商贸大类,14—旅游大类,15—文化艺术大类,16—新闻传播大类,17—教育与体育大类,18—公安与司法大类,19—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20—综合(例如:思政教育、课程思政、劳动教育、教学管理、实习实践、教材建设等),21—继续教育。

8.序号:填写学校推荐成果的“总数—顺序号”,例如:学校推荐总数为6,推荐顺序为3,则填写:“6—3”

9.编号为空,由省评审组织机构填写。

二、成果简介

1.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省、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2.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或通过验收、鉴定的日期。

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4.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对成果内容概述及其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字数一般不超过600个汉字。

5.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具体指出成果解决问题所采用的方法,思路要清晰。字数一般不超过800字。

6.成果的创新点:是成果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字数不超过600个汉字。

7.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阐述。字数一般不超过800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

1.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成果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四、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推荐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单位是指学校或其它法人单位。

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五、推荐、评审意见

推荐意见由推荐单位填写。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并参照相应奖励等级标准写明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附件

1.反映成果的总结。字数不超过3000个汉字。除《推荐书》后的一份附件外,另单独上报一份电子版成果总结用作网络评审,内容须和纸质总结一致,但不得出现成果完成人和成果完成单位的名称,可用××代替,否则网评成绩作零分处理。电子版以word格式上报,以成果名称命名。

2.其他必要的成果支撑材料。要求简明清晰,避免长篇累牍、巨细不分,以必要时方便翻阅即可。

七、其他

1.《推荐书》等书写、打印格式:

1)《推荐书》可登录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时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两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推荐书》要求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不要另附纸。

3)《推荐书》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纸质平装),以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与推荐书一致,但不要和《推荐书》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

2.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3.除指定材料外,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如确有其他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4.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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