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1-15浏览次数:1176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浙江省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限额4项。具体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3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材料要求

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申报人请于2021228前把申报表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陈少金老师办公系统,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8份,于202135日中午12前交至6205办公室陈少金老师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通知。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1115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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