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标志性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系:
为响应职教“20 条”和“双高计划”,树品牌,创特色,育成果,进一步推进《2016-2020策略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关键和重点任务的实现,增强学院的持续发展力、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影响力,引领学院走向高水平,高质量,为申报省教学成果奖和集团、学院“三创奖”作准备,根据《关于印发<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万职院[2019]262号),决定开展标志性成果评比活动。
一、评选范围
“标志性成果”是指学院全面履行高校职能,在教学教育与管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鲜明特征、重大价值、重要贡献及巨大效益的成果,是工作绩效的核心和灵魂。
本次评选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产生的各类成果。已经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奖的成果不得再参评。
标志性成果分三类: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及其他成果。
各类成果奖设一、二等奖,分别设一等奖 1-3 名,二等奖 1-5 名。遵循宁缺毋滥原则。
二、成果范围与认定
1.教学成果: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学改革与研究、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全人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工作成果。
成果形式:主要有但不限于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著作。
2. 科研成果:在应用科研、技术工艺革新、发明专利等学术 研究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应用科学研究成果。
成果形式:主要有但不限于论文、获奖证书、工艺流程、技术路线、专利、学术专著。
3.其他成果:在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校企合作、党建品牌、管理服务及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体现学院特色、水平和优势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效性和影响力的成果。
成果形式:主要有但不限于工作策划书、论文、工作报告、获奖证书、上级政府批示。
三、成果评选
成果评选将参照《关于印发<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万职院[2019]262号)相关条文进行(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 成果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并附相关主要材料。
2. 申报人所在系或部门应对申报人、《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查筛选,择优推荐,并签署明确意见报送科研督导处。原则上,每个系至少申报1项教学成果奖。
3. 科研督导处对申报成果及主要完成人进行合规性审查。
4. 学院学术委员会或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形成评审意见。
5. 成果经院长办公会进行审定并公示。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申报书》(见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2.具体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1套(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系列论文、著作、获奖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等)。
六、申报时间
请各系、部门做好标志性成果申报的初评与推荐工作,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统一交至2-6205室陈少金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87171809。
附件1:关于印发《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申报书
科研督导处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关于印发《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成果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