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9-09浏览次数:1249

关于开展2020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

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门:

2020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研读申报要求,组织老师积极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院限额申报15项。

二、支持重点

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农业新品种选育及示范推广、智慧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食品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及科技帮扶等领域;

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处理(垃圾分类及处理、飞灰安全处置、二噁英类物质控制、节水产品和技术开发),环境检测技术(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蓝藻治理等),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医疗卫生研究以及节能减排、体育(智能训练技术、智能场馆建设、体育装备研发)、交通、气象、消防、公共安全、智能亚运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

项目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 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络填报,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开通。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一般项目”模块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杭州市科技政务网下载)。

2.书面申报。项目申请表(网上打印)、可行性报告、承诺书(网上下载)一式3份和有关附件材料(2份)。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立项后合同中各项指标按照申报材料自动生成。

3.申请项目必须在杭州市范围内实施、应用和推广示范。4. 申报单位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单个项目市级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项目不超过10万元),自筹资金不作要求,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申请资助资金。

4.同一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同类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并尚未结题验收,不予申请承担新的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四、学院申报截止日期:2020922

五、联系人:陈少金,电 话:13588123602,0571-87171809

 

附件1

                                                

 

科研督导处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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