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 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部门、系(部):
为了确保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按期完成,现决定启动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2022年立项的课题
二、结题要求
1.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的课题需提交如下结题材料:
(1)课题申请表;
(2)课题结题报告(见附件1);
(3)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如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采纳证明等);
(4)2023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2. 请将上述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电子稿交至2-6311办公室马宁处,联系电话:0571-87171809,18957170383。
3.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省“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index.php)中填写(或上传)结题申请材料。
4.上半年受理课题结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科 研 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