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四批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的通知 省课改办〔2013〕4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浙教基〔2012〕81号)精神,推进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第四批征集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所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凡符合我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要求,可以作为普通高中选修课程的课程,学校都可以申报。课程申报条件如下: 1.课程目标明确,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创意,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素质教育要求。 2.课程有完整的课程纲要,有教材或活动方案,目标设计科学,内容编排合理,体系完整严密。 3.课程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符合普通高中实际,能满足学生的选择性学习需求,值得全省普通高中借鉴与实施。 三、申报程序 1.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网络课程申报工作,各市普教和职教教研部门、高校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申报、推荐工作。 高等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开发的选修课程可直接向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2.申报学校必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表”(附件1),报送网络课程所需的相关材料要求详见“浙江省普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要求”(附件2)。 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申报课程初审工作,择优推荐,逐级推荐,最后由浙江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列入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 四、推荐名额与要求 1.各县(市、区)的推荐数量由市教育局确定。 2.各市推荐的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名额分配,具体如下:
3.在推荐过程中,每市推荐时注意各类选修课程的比例和学科均衡问题,同一学科的选修课程最多3门。视频课程优先,推荐数量不限。 4.已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第一、二、三批普通高中推荐选修课程目录的课程,不要重复申报。凡已报送过网络课程,但未列入第一、二、三批普通高中推荐选修课程目录的课程,可按照网络课程要求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可以重新申报。 五、课程申报 1.请各市于12月20日之前,将本市普通高中网络课程申报汇总表、教材(1套)邮寄到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课程部钱万军老师(杭州市学院路35号教育综合大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56870039)。 2.请各市于12月20日之前,将普通高中网络课程申报材料通过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http://xxk.zjer.cn)上传,由省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网络报送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各普通高中学校教师与中职学校教师平台登陆的账号、密码与浙江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的账号、密码一致;高校教师及无账号教师请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网络部陈鑫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87059。 六、其他事项 1. 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已建立设区市市级课程展示应用分平台。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指定一位市级分平台管理员,并于11月10日前将《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市级分平台管理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至chenying@zjedu.org邮箱,纸质表由教育局盖章后邮寄至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资源建设二部陈瑛老师(杭州市学院路35号,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87027718)。 2. 市级分平台管理员主要负责市级申报课程的专家网络评审、省级评审课程报送、分平台课程发布、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 3.各市推荐参加省级评审并获基本合格的课程,以及各市地优质的地方性、区域性课程,可以发布在各市分平台,作为市级优质课程资源,供本市的师生免费使用。
附件: 1.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申报表 2.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要求 3.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各设区市分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4.浙江省普通高中选修课网络课程平台申报操作说明
浙江省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